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

9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友武带领执法检查组,深入重点项目建设现场及部门,对《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先后查看了盛世兴隆、县医院医技楼、丹阳大道项目审批和规划建设情况,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我县《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的情况汇报。

刘友武强调,要依法编制规划,使建设有规可循;要依规实施规划,尊重规划、执行规划,确保各项规划措施顺利实施,特别是规划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要确保优先实施,不得随意更改;要及时修编规划,对已到期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规划,要及时修编,避免出现边建边规划或先建后规划的不合理现象;要加大规划违法违规查处力度,违规必查、违法必纠,维护规划的刚性和严肃性。

通讯员:张涛/闫汉娇

责任编辑:周尔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