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贵州4男子为吃鱼竟致2.2公里河段鱼类几近灭绝

【贵州4男子为吃鱼致2.2公里河段鱼类几近灭绝】近日,贵州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宗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30日下午,被告人李某、周某某钓鱼未果,李某提议炸鱼或毒鱼,李某出资购买甲氰菊酯6瓶,邀约陈某某、杨某某携带爆竹到遵义市湘江河支流洛江河龙潭沟,先用爆竹炸鱼未获,遂将6瓶甲氰菊酯全部倒入河流,等待数十分钟无鱼,李某又出资购买10瓶甲氰菊酯全部倒入河流,数十分钟后,捕获10数尾总重约1.5千克鱼回家食用。经鉴定,四被告人的行为导致2.2公里河段鱼类几近灭绝,河水、鳞片中检出甲氰菊酯成分,造成鱼类损失22万余尾。

案发后,四名被告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并共同出资11.4万元,购买鱼苗22万尾在洛江河上游投放,制作长效宣传警示牌80块,印制宣传张贴画1700份,并支付鉴定费。遵义市播州区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其余被告人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四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并已履行了主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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