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路上“谁弱谁有理”?教训很惨痛 安全最要紧!

原标题:你弱你有理?杭州街头15秒曝光!教训太惨痛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走快车道、不戴头盔……最近这段时间,杭州交警在路面执勤中发现,马路上和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与之相关的事故屡见不鲜。

从今年开始,杭州交警部门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多次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对有违法行为的电动自行车骑车人进行训诫教育。然而,眼下一些人还抱着“谁弱谁有理”的心态,骑车不守交规,最终酿成一起又一起血的教训。

11月5日傍晚18点50分,在拱墅区石祥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被直行的小轿车撞了。

骑车的人叫燕某,交警调查发现,其驾驶电动自行车在石祥路南侧非机动车道内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至石祥路拱康路口东南口。在沿路口人行横道由南向北闯红灯通过路口时,与沿石祥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此的小轿车相撞,造成燕某和电动自行车乘坐人受伤。

经过交警部门调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燕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经交叉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不仅将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还将赔偿机动车高额的车辆维修费用。

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发现,燕某还存在不按规定佩戴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令人唏嘘的是,燕某已经不是第一次违反交通法规。交警部门调取档案发现,仅在今年,燕某已接受过3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仍屡教不改,最终自食其果。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相似的一幕还发生在11月7日。当天8点51分,孙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拱墅区登云路道路西侧非机动车道内由北向南行驶至隐秀路口,向东左转弯时,因为闯红灯,与沿登云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路口遇绿灯放行信号起步进入路口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孙某受伤。

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对于事故发生同时的另一起闯红灯违法行为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罗某,因其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和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两项违法行为,杭州交警依法对其处以20元罚款,暂扣电动自行车,并将其带至事发路口进行宣传教育。

对于屡教不改,并因为骑行电动车闯红灯导致交通事故的违法当事人,杭州交警已经从10月29日起在进行网上实名曝光。截至11月8日,已曝光68人。

杭州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是以当事双方在事故中存在的过错为依据的,理由是“谁错谁担责”,不要以为骑车的就是“弱势一方”,交警部门也将严格执法,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市民:有过“忍不住闯红灯”的时候

建议:加重罚款力度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造成的交通事故每天都有发生。对此,骑车的市民又有怎样的看法?今天(11月9日)上午,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就在杭州市区街头做了随机采访。

市民徐先生住在东新路,骑电动自行车上下班已经有两年时间。他告诉记者,平时白天总能在一些人少的小路口看见电动车闯红灯的行为。“虽然有红绿灯,但是有的人看着车不多,就闯过去了。”小徐说,一般来说,小路口车流量人流量都比较小,这成了很多电动车闯红灯的借口。

小徐不好意思地说,虽然自己大部分时间都会比较注意,愿意多等一会,但是也有过“忍不住闯红灯”的时候。没有人和车的路口,对电动车骑行者来说,诱惑力实在太大。“晚上车少了闯红灯的也多。”小徐告诉记者一到夜晚,即便骑行视线变差,但是只要车少了就有人闯红灯。

除了闯红灯,电动自行车逆行和骑在机动车道上也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对于如何改善这些问题,小徐还是希望多有路面劝导和相应处罚。“电动车不像机动车,可以依靠监控处罚,感觉还是路面处罚更靠谱。”

市民小陈也认为,整治电动车闯红灯逆行等乱象,没有比罚款更好的措施了。“可以考虑和机动车罚款一样,罚少了可能也不痛不痒的,没什么用,那不如重罚。”她希望将“电动车上牌”利用起来,通过一车一牌照实行记分和罚款制度。(记者 吴崇远 通讯员 杭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