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看南漳】湖北南漳:扶“歪树”治“病树”护“森林”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519人次......”日前,南漳县纪委监委发布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成效。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实践和理论创新。南漳县纪委监委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其贯穿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工作全过程。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回访,对真心认错悔错改错的给予肯定和关心。

2020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519人次。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310人次,占总人次的60%;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179人次,占35%;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18人次,占3%;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党员干部12人次,占2%,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在案件审查调查时,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审慎稳妥使用《监察法》赋予的12项调查措施,严格审批程序,确保调查措施规范使用,先后使用查询、调取、扣押、询问、搜查、留置等调查措施586次。同时,构建了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高效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监察机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与公安机关专业优势、职能优势。

今年以来,南漳县纪委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278件,立案审查调查194件,其中监察立案12人,留置10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南漳县始终坚持正风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扶‘歪树’、治‘病树’、护‘森林’,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全县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和疫情过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南漳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雷斌表示。(马锐、刘杉杉、罗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