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督办涉林矿产资源案件

5月12日,县林业局组织涉林矿产资源办案专班人员,会同原森林公安局有关民警,再次对县矿管办交办的案件进行研判和督办。要求专班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转变方向、加强措施、从严从快,按照时间节点把案件违法事实查清查实。

通讯员:刘洋/黄维军

责任编辑:周尔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