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王成波)4月29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功玉,副主任陈克文、刘友武、谢志云、聂在荣、杨桂芬,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尤德才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项云峰、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以及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8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决议》(草案)、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并对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受县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前,全体与会人员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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