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王悦 王鼎 通讯员 邓丽)驾驶机动车必须持有驾驶证,这是基本常识。然而,近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执勤时,发现一驾驶员不仅没有驾驶证,而且将此事嫁祸给自己的朋友,妄想移花接木,躲过处罚。
近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发展大道执勤时,发现一辆大货车随意加高车辆墙板,改变车辆外形。民警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多次提示驾驶员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最终驾驶员只提供了车辆行驶证,却无法出示驾驶证和自己的身份证。
在民警的一再盘问下,驾驶员说出一个名字,却无法提供对应的身份证号码。民警感到事情有些蹊跷,随后经过公安户籍人脸识别系统查实,发现该驾驶员移花接木,报的是他人的姓名。
经过进一步调查证实,该货车驾驶员名为陶某,因为想多拉点货物,多赚钱,才加高了货车墙板。对于自己谎报朋友的名字,是因为朋友有大车驾驶证,想通过报朋友的名字蒙混过关,来逃避无证驾驶的处罚。
根据《道路安全交通法》规定,民警对陶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他擅自改变车型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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