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

(全媒体记者  代延  莫小林)9月5日,南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功玉主持会议,副主任陈克文、刘友武、谢志云、聂在荣、杨桂芬,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尤德才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高中华,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前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观看了《守护青山绿水,公益诉讼在行动》专题片。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8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

会议决定接受杨保东辞去南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雷斌为南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并决定其代理南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会后,雷斌进行了宪法宣誓。

(作者:代延 莫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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