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关注】擅自挖掘10米长城市道路 武汉一单位被罚3000元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卢成汉 通讯员王凯 程新)武汉一家施工单位,为了将电力线穿过城市道路,擅自挖开一条长10米,宽0.6米的电缆沟。4月8日,武汉市江汉区城管执法局责令当事施工单位,修复道路原状,并开出3000元罚单。

4月7日,江汉区交通大队交警巡查发现,汉口马场角路车行道上,有一处被挖开,工人正在进行施工作业。交警要求施工单位出具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手续时,施工单位表示没有审批手续,为无证挖掘。对此,交警要求立即停工,按照有关规定补办审批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并将违法线索通报江汉区城管执法局。

4月8日,江汉区城管执法局执法队员联合江汉区交通大队对现场进行勘验,通过现场调查核实,当事人为某工程公司,因电力埋线未经批准,便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施工单位积极配合调查,迅速修复挖掘的道路,江汉区城管执法局对其作出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执法部门提醒,未取得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许可手续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因生产生活需要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到审批部门办理城市道路挖掘、占用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