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日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尤明军带领执法检查组,就《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尤明军先后到县粮食局原饲料公司养猪场排污口、南漳银泰达水务有限公司、武安镇蛮河渠首等地,检查不成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河湖岸线管理等情况。尤明军充分肯定了我县贯彻实施《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成效。他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照条例自查自纠,补齐短板,结合检查组反映的问题立行立改。要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指导企业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保障县域内水环境质量。要围绕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切实抓好污水处理、入河排污口整治、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助力汉江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


记者:杨雪晶|通讯员: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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