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县委常委、副县长谭本艳带领相关单位负责人,督办检查禁捕退捕以及项目建设推进工作。
谭本艳先后到城关镇文庙路文子渔具店、水镜农贸市场、金庙路鱼庄餐馆,实地开展督办检查,宣传禁捕退捕政策法规。他要求,要将禁捕退捕工作与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相结合,抓好交易场所、销售门店、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管控;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出现销售毒鱼农药、地笼网和销售、食用野生鱼类的情况。
随后,谭本艳还到家园路现场督办项目建设进度。
全媒体记者:莫小林
通讯员:陶昭昭
责任编辑:周尔华
7月7日,县委常委、副县长谭本艳带领相关单位负责人,督办检查禁捕退捕以及项目建设推进工作。
谭本艳先后到城关镇文庙路文子渔具店、水镜农贸市场、金庙路鱼庄餐馆,实地开展督办检查,宣传禁捕退捕政策法规。他要求,要将禁捕退捕工作与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相结合,抓好交易场所、销售门店、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管控;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出现销售毒鱼农药、地笼网和销售、食用野生鱼类的情况。
随后,谭本艳还到家园路现场督办项目建设进度。
全媒体记者:莫小林
通讯员:陶昭昭
责任编辑:周尔华
主办单位: 南漳县门户网站 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万山街175号 联系电话: 0710-5231090 15871017899 18008670714
[鄂ICP备10210313号] 版权所有:南漳县门户网站 未经应许请勿复制或镜像
鄂公网安备42062402000008号 技术支持: 湖北长江云新媒体集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