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广大居民的一封信

致全县广大居民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长江是中华民族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哺育了我国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口,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长江渔业苗种丰富,并有种质优势、生长快、抗病力强等特点,在我国淡水渔业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但多年来,长江生态受到严重破坏,野生水生资源日渐匮乏,私捕、滥捕现象普遍,从1954年长江流域天然捕捞量达42.7万吨,上世纪60年代捕捞量下降到26万吨,80年代为20万吨左右。近年来即使大规模增殖放流,长江每年的捕捞量也不足10万吨,仅约占全国淡水水产品总量的0.32%。主要渔业对象的种类进一步减少到20种左右。海淡水洄游和江湖洄游性种类,己成为长江上游及主要支流的稀有品种。在此情况下,仍有渔民竭泽而渔,“绝户网”、“地笼网”、“电毒炸”等严重破坏水生资源的违法行为仍禁而不绝。目前,我县拥有沙滩河中华刺鳅乌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一个,蛮河、沮河、漳河、通城河、黑河、清凉河、泗堵河等21条河流分布广泛,流经12个镇区、175个村,野生水种资源丰富,拥有野生鱼类种类众多。由于区域广、面积大,个别非法捕捞现象仍时有发生,河流自然生态受到严峻挑战。

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长江生态环境,为有效遏制长江生态破坏行为,恢复长江自然生态,提出“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的要求,同时指出抓好保护的根本就是要抓好禁捕这个关键环节,提出全面实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退捕。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于今年元月22日、6月9日、6月13日、6月18日分别就长江禁捕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落实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生态工程、民生工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以及长江流域保护区全面禁捕的相关要求与规定,县政府决定汉江与沮漳河流域南漳县区段21条河流(蛮河、清凉河、泗堵河、沮河、通城河、茅坪河、信家沟河、洞河、石桩河、潮水洞河、冥阳洞河、渭水、白峪河、漳河、小漳河、黑河、八渡河、白洛河、冷水河、付家河、司空河)实行暂定期限为10年的全面禁捕,期满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南漳县沙滩河中华刺鳅乌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行永久禁捕。禁捕期间,涉禁区域内禁止任何捕捞作业。如有违法捕捞行为,将按照《渔业法》等法律规定,由违法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全力组织开展禁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行为,彻底斩断非法产业链。公布《南漳县人民政府关于汉江与沮漳河流域南漳县区段全面禁渔的通告》,明确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21条涉禁河流和保护区水域进行驾船捕鱼、电鱼、毒鱼、炸鱼、地笼、迷(封)魂阵及鱼网、渔具捕鱼等违法捕捞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已持有的“地笼网”(用于合法水产养殖的除外)、“绝户网”、电打鱼设备等必须在《南漳县人民政府关于汉江与沮漳河流域南漳县区段全面禁渔的通告》后7日内主动上缴至所在地村(社区),实行统一登记、销毁;禁止制造、销售用于电鱼、炸鱼、毒鱼、地笼、迷(封)魂阵及小眼网目渔具和工具;禁止任何采购、加工、食用汉江与沮漳河流域南漳县区段野生鱼类行为;禁止市场主体以“南漳河流野生鱼”“江鲜”“河鲜”等为噱头招揽顾客、高价售卖,各类餐饮场所内外广告招牌和菜单等均不得出现“南漳河流野生鱼”“江鲜”“河鲜”等字样;禁止在禁渔区范围内使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爆炸多钩、滚钩、各类探鱼设备、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将钓获的汉江鱼进行交易等违规垂钓行为。

居民们!南漳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保护渔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致力恢复河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稀缺水生物种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让你我一同携手共同抵制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若发现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请立即向县农业农村局举报。(举报电话:0710-5236347或13995736772)。

南漳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8日

(作者:南小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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