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织密织牢困难群体防贫保障网

日前,家住李庙镇的江大叔,收到23661.7元的医疗救助款。他因患食管恶性肿瘤,2020年住院花去医疗费用298615.12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100000元、大病保险报销98944.67元、医疗救助报销23661.7元。层层防贫保障,让江大叔有了战胜病魔的底气。

2019年以来,我县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报销、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四重制度保障作用,织密织牢防止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保障网。

全额+差额资助。对全县16267名低保人员、5001名特困供养人员(刨除精准扶贫户)进行全额资助,资助金额531.7万元。对34376名建档立卡贫困城乡居民医疗实行差额资助,资助金额515.64万元,确保困难群体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医中+医后帮助。以湖北省社会救助信息平台为依托,加强与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联系,精准识别、精细服务,在确认对象身份后,对于市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医中救助,由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先行垫付,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对市外住院或年度累计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群众实行医后救助,可带齐相关资料到医保局申请办理,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贫困人口综合医保等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

分类+分段救助。综合考虑患病家庭负担能力、个人自负费用、当地筹资情况等因素,分类分段设置基本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和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原则上,城乡“三无”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城市“三无”人员和城乡孤儿)按100%的比例给予救助;重点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和精准扶贫救助对象按70%的比例予以基本救助;对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自付超过1.2万元采取分层、分段、控制总额进行救助,比例从35%至75%不等,花费越高、救助比例越高,重特大疾病救助年度最高救助5万元。在保证基金可持续性的同时,多层次、全方位保障参保群众,让参保群众“小病不用等、慢病不用拖、大病不用愁”。

截至8月底,全县住院累计救助14493人次,救助金额8688047.9元。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真正发挥医疗救助民生兜底保障作用。

通讯员:张小敏

责任编辑:周尔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