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南漳:“用心”助力农民工“讨薪”

“你们外出务工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确保签订书面形式劳动协议,遇到问题了要通过正确的、合法的途径反映诉求,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在帮助老蒋等人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后,南漳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邓玉波经常通过微信解答他们的问题,并时不时的推送相关的法律法规,成为了老蒋和工友们的“法律贴心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专项工作安排,南漳县检察院依法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行政检察监督、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今年以来,该院依法办理民事支持起诉2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件,办理刑事案件7件8人,共计帮助农民工讨回198万余元工资,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劳务收入,推进精准扶贫。

摸排线索+售后服务,拉伸检察服务的长度

自今年4月“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南漳县检察院按照襄阳市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主动作为,通过走访劳动保障监察局、信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摸排线索,共走访调查摸排线索8次,摸排出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5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件,发放普法手册500余份,协同人社局等行政机关共为60余名农民工追回工资96万余元。

老蒋的案子就是在4月下旬走访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时摸排出的线索。检察官了解到,老蒋等24名农民工被欠薪60多万元,劳动保障监察局在两次督促公司支付所欠工资均无果后,向涉案企业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公司负责人与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拒绝在送达回执单上签字,案件陷入了僵局。

5月初,时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尽快化解行政争议,防止发生聚集性事件,检察官立即给24位农民工挨个打了电话。“这都是我们的血汗钱,公司什么时候才能还我们?”“老乡别急,检察机关有专项活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你们的权益,案件正在办理中,你们可以记下我的电话,有问题随时咨询,我一定会竭尽所能帮助你们拿到薪资报酬,”一份份耐心的解释、一句句郑重的承诺安抚了老蒋等人的激动情绪,打消了他们不理性讨薪的念头。随后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发现涉案公司并非没有能力支付工资,只因公司原法人调离,导致工程款截至目前未办理决算。检察官对公司负责人展开释法说理工作,告知其未能及时支付工资的社会后果和法律后果,继续拖延或将承担刑事责任,并建议公司先解决农民工40万元的工资,等工程款决算清楚后,再支付剩余工资,公司负责人表示同意。今年8月17日,该公司拖欠24名农民工60多万元的工资陆续全部支付到位。

拿到工资的老蒋告诉检察官,他身边还有许多农民工因不知法而放弃维权。通过办理这起案件,南漳县检察院发现,农民工讨薪难,一是难在企业不懂法,触犯了法律的红线而不自知;二是难在农民工不知合法的追讨途径。

南漳县检察院决定从“售后服务”做起,延伸检察服务的长度,增强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一方面通过老蒋向他身边的工友提供法律咨询,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印制成普法小手册,在走访摸排线索时发放给各企业和单位,加强对欠薪违法犯罪案件的宣传报道,以案释法,对欠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追讨工资+服务企业,提升检察服务的温度

“我本来想着办公司带动村里乡亲们就业,和大家一起赚钱,没想到公司刚起步,就遇到困难,好心办了坏事,还惹了一身官司。”公司法人王某某向承办检察官道出了自己的委屈。

王某某的公司是襄阳市2016年农业重点龙头企业,其红豆杉种植项目系“231”重点项目。2014年至2018年期间,该公司在繁育红豆杉生产经营过程中,雇佣多名农民工在该基地进行务工,可由于红豆杉生长周期长,前期投入大,导致资金链断裂,企业累计拖欠174名农民工工资51万余元久久不还,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企业一时遇到困难,但是你们有好的项目和政策支持,以后抓好经营管理,就还有希望,不要让工资发放影响员工和企业的长远发展。”经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说理,王某某最终决定克服困难履行支付义务,在王某某还清农民工工资后,检察官积极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逮捕措施。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以平和、坦诚的态度与其交流,最终王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今年10月,南漳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办案民警就该院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作出的拟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审查听证。听证会上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南漳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处理。

“办个企业不容易,工人们辛苦做活赚钱也不容易,检察官的做法既打击了欠薪犯罪又保护了民营企业,刚柔并济,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人民监督员尤明峰在听证会上肯定了检察官拟不起诉王某某的做法,还和检察官一起帮助企业想办法脱离困境。

保障劳动者权益和发展民营经济,是党和国家建设和谐、繁荣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举措,更是打赢脱贫攻坚的关键。南漳县检察院在办理涉拖欠农民工欠薪各类案件时以多视角、大格局去看问题,既保证精准、高效、及时地解决农民工实际困难,又充分考虑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需要,认真落实对逮捕必要性的审查,防止“构罪即捕”“一捕了之”,以保障农民工的薪酬支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化解矛盾为主要目的,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创新机制+部门联动,拓展检察服务维度 

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不及时,线索发现渠道不够宽,案件跟进不便捷……种种困难导致检察机关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的职能发挥不充分。为打开工作困局,南漳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创新构建了“大协作、多维度、强质效”的工作机制。

经多次走访与研究探讨,由南漳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牵头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得到了各部门的支持,今年11月上旬,该院与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明确了人社局、工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县检察院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各自的职责,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定期召开四方联席会议,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逐步实现对辖区农民工欠薪信息的深入交流和同步共享,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工作体系,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检察机关经审查,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可以支持起诉,最大限度发挥检察机关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职能,更加主动、及时、高效、有力地保障农民工劳务收入。

11月中旬,机制成立后不久,刘某等19名农民工被欠薪的行政争议案件便被办案检察官发现。刘某等人在南漳某污水处理站做工,项目完工后,承建单位北京某公司未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刘某等人向南漳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后四个月,问题仍未得到良好解决。南漳县检察院介入后,经与各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各部门积极配合,仅用9天时间,便将近14万元的工资发到19名农民工的手中。

“协作机制建立后,办案就像走了‘ETC通道’,既顺畅又快捷。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联合机制,加强督促行政机关对欠薪案件的办理,并争取让更多部门加入,扩大‘联动圈’,通过多方监管护薪,专项攻坚讨薪,强力整治欠薪,打好根治欠薪组合拳。”承办检察官介绍。

南漳县检察院以贴心服务、用心办案、暖心维权,让农民工劳有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