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全面做好禁捕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日前,县市场监管局全面做好禁捕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要求,凡属于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一律禁止发布广告;凡属于依法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禁止一切媒介以“长江野鱼”“汉江野鱼”“长江野生鱼”等为噱头进行商业广告宣传。

同时,该局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含有与禁捕有关字样的门牌、店招、电子显示屏、菜单、宣传单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截至目前,该局已检查户外广告120余处。收缴非法渔具宣传单15份、菜单46份,发现违法房屋外墙广告2处并予以当场拆除,拆除其它非法广告招贴2处,拆除与登记不相符的商家店招7处。

通讯员:刘凌

责任编辑:周尔华

(作者:周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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