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司法行政资源的南漳实践

南漳县司法局扶贫驻村干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罗华东(左一)和县普法办主任韩雨辰(右一)为贫困户提供上门法律服务。

11月10日,暂予监外执行多年后,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对象赵某,终被襄阳某监狱收监。

赵某曾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19年12月,他在湖北省检察机关集中进行的监外执行人员身体复查中,被作出不属于严重疾病的结论。今年疫情过后,湖北省南漳县司法局下属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根据检察建议,向监狱管理部门提交了对赵某收监执行的建议书,并在7月1日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出台后,积极与监狱和检察机关沟通协调,赵某被重新收监。

“我们每月都会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查漏补缺,并定期与公检法部门开展会商研判。”11月16日,南漳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湛华东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该局在落实社区矫正法的工作中,始终把底线思维、风险防控放在首位,近年来,未发生过一起脱管、漏管现象。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机构改革后,南漳县司法局围绕中心大局,创新工作理念,整合司法行政资源构建了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监管、民商行一体化纠纷裁决和行政执法监督“四大平台”,打造了“升级版”全新司法。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

保障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9月25日,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南漳县李庙镇建档立卡贫困户李某终于拿到2.5万元赔偿款。去年12月,李某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全家一筹莫展。南漳县司法局精准扶贫工作队开展遍访活动时了解到有关情况后,由法律援助中心为李某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最终通过庭后调解,为其解决了事故赔偿问题。

近年来,南漳县司法局按照规范、服务、创新的要求,全面做好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持续推进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代理制、点援制,并构建了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保障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南漳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罗华东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今年以来,该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4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办理公证403件、司法鉴定273件,无一起投诉发生。5月,该局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称号。

聚合资源化解矛盾

民商行一体化纠纷裁决

随着机构改革,为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等职能,南漳县司法局整合人民调解、行政复议、仲裁等司法元素,致力打造民事、商业和行政纠纷一体化裁决平台。

几年前,南漳县某医院医师赵某与同事等人到酒店就餐时,因意外事件不幸身亡。其亲属向用人单位要求对赵某进行工伤认定,但由于后者未为其申请工伤认定,亲属的申请又错过规定申报时效,未被人社部门受理,赵某亲属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未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期限内向被申请人正式提出书面申请,是第三人原因所导致。”南漳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负责人李红说,经过复议,该局决定撤销南漳县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并责令其在5日内受理申请人为赵某提出的工伤(亡)认定申请。

在大力提升人民调解规范化水平,全力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同时,针对商事纠纷,襄阳市仲裁委已在南漳县司法局设立分支机构,受理、审理辖区内仲裁案件,发挥仲裁在裁决合同纠纷、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中的重要作用。

据了解,买房人张某因购房意向金和“一房二卖”问题与某房地产公司发生纠纷,已向襄阳市仲裁委南漳办事处提出仲裁请求,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我们希望能逐步改变长期以来司法行政机关‘不司法’的局面,发挥自身在化解民商行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推动形成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湛华东说,今年以来,该县司法行政机关共办理人民调解、行政复议案件2156件。

专业人做专业事

严格行政执法监督

职能整合后,行政执法监督成为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主责。目前,南漳全县各执法单位均配备了专职法制审核人员,且每个单位都聘请了律师。

“专业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制审核,解决了很多单位审核人员能力不足的问题,也能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到实处。”南漳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负责人杨蓉介绍说,该局坚持系统谋划,将主动监督与被动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具体行政行为监督与抽象行政行为监督相结合,构建了严格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和监督格局,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我们将继续以创新精神放大、聚合司法行政资源,推动司法行政机关融合发展,为推进南漳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湛华东说。(法治周末记者 答笛 通讯员 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