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巡察倒逼整改 及时掐灭事故的“导火索”

“在剧毒和易燃易爆物资监管方面我单位存在疏忽,县委巡察组指出安全隐患后,我们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同时开展了查漏补缺,加强了对职工的安全教育,规范了日常监管。”近日,南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县委巡察整改督导组报告了整改情况。

2020年底,南漳县第五巡察组在对南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巡察中,通过走访、座谈和实地查看,获悉该单位物资仓库存放有一批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购买、现已淘汰的氰化纳、三氧化二砷等剧毒物资和硝酸钾、纳、TNT等易燃易爆品。由于购置时间长、人员变动等诸多原因,上述物资无原始出入库登记台账,也未使用专用仓库和设备贮存,仅将剧毒物资装入玻璃容器锁入保险柜,安全隐患突出。



在全面了解情况后,县委巡察组及时与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协商解决方案,同时督促该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在短期内无法安全处置的情况下,切实强化安全责任,细化监管措施。2月初,县委巡察办又派出专人,全力督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改,直至其与有资质的第三方签订妥善处置剧毒和易燃易爆物资协议,并对危险物品作出了无害化处理。




“感谢县委巡察组的监督,堵住了我单位在剧毒和易燃易爆物资存放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及时掐灭了事故的‘导火索’。”该单位负责人事后表示。

通讯员:汪春霖/陈兴保

(作者:湛晓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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