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消委提醒:预付卡充值消费需谨慎

近日,南漳县城关居民刘女士投诉,称在“某某健身房”充卡4800元,去锻炼一个多月后因其膝盖受伤不能继续练了,找到商家要求退款。商家以“此卡一经售出,不予退卡”的合同约定为由,拒绝退卡退费,于是刘女士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帮助维权。

南漳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刘女士投诉后,立即与被诉方“某某健身房”负责人取得联系,就消费者退款事宜组织双方沟通。消委工作人员指出,消费者确因身体受伤并非无故退卡,经营者以“此卡一经售出,不予退卡”等霸王条款限制消费者权益、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属于违法行为。最终商家积极配合,退还给消费者4000元钱,消费者表示满意。

今年3月,南漳县消费者委员会对外发布了2020年全县消费者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分析报告,2020年,南漳县消费者组织共受理美容美发、健身美体、汽车美容、教育培训类等预付卡投诉290件,调解成功198件,成功率68%。消费投诉分析显示,消费者投诉主要反映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夸大功效、霸王条款、美容伤害、关门跑路、延期培训、收费虚高等问题。消费者维权主要存在六大难点:宣传误导识别难、霸王条款根除难、缴费容易退款难、延期培训开学难,美容伤害鉴定难、关门跑路维权难。在此,南漳县消费者委员会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预付卡充值消费需谨慎,尽量避免过度充值入“坑”!

南漳县消费者委员会 杨智洪

(作者:​南漳县消费者委员会 杨智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