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校园周边烟草制品专项检查

5月27日,县市场监管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教育局联合对学校周边烟草制品零售点开展烟草制品禁售清理专项检查。



专项行动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南漳县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制品零售店合理布局规划》要求,重点对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销售烟草制品,以及校园周边50米范围外零售店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标志的行为进行检查,对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销售烟草制品、无证无照经营烟草制品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共建漳城未成年人“零触烟”环境。


通讯员:肖华/邱昌志/王强

责任编辑:周尔华

(作者:周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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