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县市容市貌,营造绿色、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和卫生健康意识,同时治理农村非法毁林、非法采矿(砂)、非法占地、非法捕鱼、焚烧秸杆等乱象,经县政府同意,组织开展城乡治理“随手拍”活动。4月13日,城乡治理“随手拍”平台正式上线。
平台上线以来
不少市民积极上传报料
相关责任部门迅速回复、积极行动
下面
小布为大家带来第十九期“随手拍”反馈
170、武安镇白龙池村1组养猪厂化粪池内产生大量沼气,把黑塑料膜都顶起来了,里面压力可想有多大,一旦露气,恰恰在路边遇明火爆炸,后果不堪设想。希望有关部门看到赶紧采取措施,杜绝隐患。
该猪场始建于2008年,建筑面积5200平方,养殖法人:陈XX ,正邦公司代养户,设计年出栏3000头,现存栏1200头,养殖模式为:干清粪,其黑膜沼气袋确有鼓胀现象。
鉴于该猪场的现实情况,2021年6月23日,武安镇畜牧中心立即派人配合白龙池村委会,联合业主到现场查看,该猪场打扫干净,无异味。黑膜沼气袋已请专业人士排放了沼气,无鼓胀隐患。
整改措施:
1、责成业主若继续养殖,需张贴养殖场岗位责任制及养殖场安全生产制度。
2、责成业主加强饲养管理,加强生物安全防范措施,自觉做好场区及周边环境消毒灭源。
3、加强粪污资源化收集利用,建立利用台帐及时消纳。
4、责成业主把黑膜沼气池四周用栅栏封闭并悬挂警示标志。
5、下达武安镇畜牧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6、送达黑膜沼气袋使用安全使用说明。
171、临风路有人占路建房。
172、文庙街与普济寺巷子交汇处的隔离桩遭人为损坏,无关的大车经常进入,严重影响地下管网的安全和行人的安全。
173、水镜大道住建局旁边(原中国银行门口)门前停车位那有个铁桩,很容易挂到轮胎。
174、卞和北路132号水产局家属院三轮垃圾车放置位置污染环境,流出的污水臭气熏天。
175、卞和路和水镜路交叉口路北30米风神停车场入口处,右侧第二个景观灯一直闪烁,闪了几个月,一直没有维修。
176、水镜路和学府路交叉口路面破损不堪,对骑自行车和电动车的人非常不友好,路面颠簸,极易引发事故。
177、玉凤路公安局家属院与盛世兴隆之间的近300米路段的路灯(五彩环),一星期前因下雨短路致线路损坏后再没亮过,黑灯瞎火的,给经过此路段的行人造成极大不便,也非常影响城市形象。
关于临风路有人占路建房问题的回复:接到线索后,县城管执法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现场调查。经查,信访人反映临凤路占路建房,县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与村委会干部调查了解到,此房屋是便河村二组任某于1984年建设的一间附属屋,因年久失修,于2011年将原有的附属屋进行维修加固,未增加面积和高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村道路段,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经执法队员现场核量,该路面的宽度为3.5米,因此,该房屋未占用乡村道路。
关于文庙街与普济寺巷子交汇处的隔离桩遭人为损坏问题的回复:已整改完成。
关于水镜大道住建局旁边(原中国银行门口)门前停车位有个铁桩问题的回复:已整改完成。
关于卞和北路132号水产局家属院三轮垃圾车放置位置污染环境问题的回复:已整改完成。
关于卞和路和水镜路交叉口路北30米风神停车场入口处右侧第二个景观灯一直闪烁问题的回复:已整改完成。
关于水镜路和学府路交叉口路面破损不堪问题的回复:已整改完成。
玉凤路公安局家属院与盛世兴隆之间的近300米路段的路灯(五彩环)不亮问题的回复:已整改完成。
178、老车站邮政储蓄站台襄阳客车长时间在这里停着上客,经常造成交通拥堵,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179、305省道木家湾路口行道树严重遮挡左转弯车辆视线。
180、从宜城往武镇方向,双向四车道变成两车道并装有护栏,但无明显交通安全标志,经常晚上出现撞护栏事故,希望能重视一下。
181、车辆未礼让行人之前有一段时间是不纳入违法范围之类的,而且襄阳市区就没有这类规定。现在恢复扣分罚款是不是告知一下大众呢?城区内涉及到这些类似的扣分罚款项目、扣分地点,能不能在媒体平台提醒告知一下,执法的目的不是为了罚款扣分。
182、主要是反映城区红绿灯问题,由于夏天05:00天已大亮,而城区路口一直到早上07:00才恢复正常交通信号灯,这期间路上早起锻炼的行人、出行的车辆都很密集了,对行人及车辆通行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建议调整信号灯常亮黄灯的工作时间。
关于宜城往武镇方向无明显交通安全标志问题的回复:市民反映问题的是武安镇镇区道路,道路两侧用护栏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隔离开,并且该路段我们都施划了交通标线、安装了禁停标牌和警示标牌等,不存在当事人反映的无明显交通安全标志,经常出现事故的情况。
发生交通事故与很多驾驶员不遵守交规和不良驾驶习惯有关,也请广大的司机朋友严守交规、文明驾驶、杜绝酒驾,从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关于车辆礼让行人问题的回复:反映抓拍“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全国都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严格执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主要是让机动车驾驶员养成一个良好的驾驶习惯,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遵守交规要始终如一,也不存在对每个路口路段的交通违法要一一告知。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的,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模范遵守,方可形成一个行车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关于城区红绿灯问题的回复:感谢市民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已合理的调整了信号灯的运行时间。
183、食品药监局大门悬挂的国旗歪倒,有损形象。
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县市场监管局立即安排食药执法大队对折断的国旗杆进行拆除,后期重新安装新的国旗杆和国旗。
184、湿地公园大柳树下私人焊制的铁皮棚柜随便乱放,影响市民行走、晨练,也影响公园环境,建议拆除这些随意占用公共场地的铁皮棚柜。最近这种铁皮柜越来越多了,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治理!
经过公园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的劝导,铁皮柜已移走并进行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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