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副县长蔡春梅安排部署全县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关于督办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蔡春梅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准确把握清理整治工作任务要求,细化措施、协调联动、相互配合,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我县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
对于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蔡春梅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沟通,团结协作,共同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救助、安置、接送返乡等服务管理工作。
会上,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宣读了《关于印发〈湖北省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南漳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全媒体记者:李威
责任编辑:杨瑷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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