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领导督办城镇房屋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8月4日,副县长刘渊督办城镇房屋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刘渊要求,各镇(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形势,对辖区内城镇房屋市政工程违法建设违规审批和安全隐患进行“地毯式”“无缝隙”排查,摸清底数,及时发现风险,管控风险,化解风险。要与街道网格化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以行业主管、街道主责、网格落实的方式,逐街逐栋排查各类隐患问题,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房屋鉴定和分类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全县房屋安全管理水平。

会议还安排部署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整改工作。


全媒体记者:李威

责任编辑:侯晓玲

(作者: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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