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南漳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政协南漳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政协南漳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漳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21年11月6日至11月8日在南漳城关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政协南漳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政协南漳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协商“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协商计划、财政工作报告;选举政协南漳县第十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审议通过政协南漳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有关决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