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县特殊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补贴工作专题会召开


9月9日,县政府办组织县税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残联、县卫健局、县医保局等七个相关部门,专题研究2021年度全县特殊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工作。会议初步明确了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贴标准,确定了补贴方式,确保全县特殊人员参保实现全覆盖。

通讯员:康舒雅

责任编辑:周尔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