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宣传通告


为了您及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消防安全事项告知如下:

1.沿街商业门店空间封闭、可燃物多、疏散条件差,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店内不得生火做饭、留人住宿。

2.店内设有隔层隔间的,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设置可开启的外窗,防盗网应开设可供逃生的活动窗,作为紧急逃生窗口。

3.电气线路故障已成火灾“罪魁祸首”,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电线及时更换;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不使用的电器及时拔掉插头。

4.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5.烟头虽小,祸患无穷。店内要严格管控烟头等火种,点蚊香要设置专门地点和严格的防范措施。

6.火灾扑救早、财产损失小。店内应配备不少于2具灭火器,员工要掌握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处置,降低损失。

7.平时学本领,遇火不慌张。要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安全常识,会报火警“119”,会逃生自救,会使用灭火器、消火栓。

8.请自觉遵守上述消防安全事项,若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仅面临发生火灾风险,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冯玺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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