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保”不做好!襄州城管开出2000元罚单

8月2日,襄州区城管局对辖区金富士路长安市场后门西侧某粮油店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门店未履行“门前三保”责任,在考核中不达标行为给予了2000元行政处罚。

据悉,张湾街道办事处已与该油店经营户张某签订了《襄阳市“门前三保”责任书》。7月15日,街道办事处“门前三保”督导员在巡查中发现张某未履行“门前三保”责任,门店前存在出店经营、“三车”停放混乱、卫生不洁等问题,督导员责令其改正。7月17日,街道办事处对金富士沿街各门店的“门前三保”责任制进行考核,该粮油店考核不达标,门店出店经营、“三车”停放混乱问题仍然严重,街道办事处给予了张某黄牌警告并下达了《“门前三保”督导通知书》,要求其在五个工作日内限期整改。7月18日至7月24日,督导员对该店“门前三保”问题整改情况检查时发现“三车”停放混乱问题一直没解决,张某拒不整改。7月25日,督导员检查时,该店逾期未按《“门前三保”督导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仍然存在门前车辆占压盲道的情况,遂移交至襄州区城管局。襄州区城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张某进行立案调查,现场取证,认定其违反了《襄阳市市区“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违法事实确凿。7月29日,襄州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向张某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张某不要求听证。张某因未履行“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规定,襄州区城管局依据《襄阳市市区“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其作出了处罚决定。

在此,区城管部门呼吁广大门店商户严格遵守“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规定,自觉保持和维护市容环境卫生,达到“保整洁、保容貌、保秩序”的效果,为襄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曾祥玉 吴佩佩 姜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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