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关于作风建设“八严禁”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二)

《南漳县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八严禁”》出台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突出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县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作忠公众场所“带彩”娱乐的问题。2019年10月24日17时10分,王作忠在城关镇某餐馆“带彩”打麻将,被县“八严禁”专项检查组当场发现。2019年10月31日,县纪委给予王作忠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

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郭庭发公众场所“带彩”娱乐的问题。2019年10月24日17时10分,郭庭发在城关镇某餐馆“带彩”打麻将,被县“八严禁”专项检查组当场发现。2019年10月31日,县纪委给予郭庭发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

三、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工作人员夏辉立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的问题。2019年10月14日12时22分,夏辉立在陪同省检查组检查结束后,将公车鄂F·6359A违规停放在城关镇某酒店门前,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0月31日,县纪委给予夏辉立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党支部作出深刻检查。

四、城关镇车家店村党支部委员、财经委员杨帅工作日午间饮酒的问题。2019年10月24日,杨帅在工作日午间违规饮酒,被城关镇“八严禁”专项检查组发现。2019年10月31日,城关镇纪委对杨帅进行立案审查。

从近期“八严禁”专项检查的情况来看,在当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八严禁”专项检查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思想觉悟不高,仍有少数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执行制度规定不严,必须坚决查处、严肃问责。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落实“八严禁”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抵制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上做表率。各级党组织要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八严禁”化风成俗。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查到底、通报曝光,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


中共南漳县纪委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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