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五个衔接”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通讯员 郭海东)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始终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南漳实际,立足部门职能,认真履行基本社会救助和基本社会服务工作职责,不断加强同脱贫攻坚部门和政策衔接,实现了符合条件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加强制度衔接。按照“两个全部纳入”要求,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对符合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目前,全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对象中,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9610名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了农村低保保障范围。

加强对象衔接。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和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今年截至目前共纳入农村低保保障273人。

加强标准衔接。做好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的衔接,农村低保标准按不低于扶贫线标准逐步提高。按照城乡低保自然增长机制,从2019年4月起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为5760元,较上年提高了360元,分别高于国家脱贫标准2660元,省脱贫标准1760元;临时救助限额最高达到了城市低保标准的12倍,较好的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加强资金衔接。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向省厅争取资金,用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2019年共统筹用于精准扶贫救助资金1113.7万元,为社会救助政策兜底提供了资金保障。

加强管理衔接。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部署,组织专班深入镇(区)村(社区)加强督办核查,逐步完善了农村低保应退尽退,应保尽保的动态管理机制。同时,密切关注已脱贫家庭的生活状况,对于因病、因灾、因祸等造成基本生活因难的返贫家庭,及时给予救助保障。截止10月底共累计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966户2098人,新增低保对象1490户3069人,有效防止“错保、漏保”现象。

(作者:郭海东 周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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