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家长看过来:南漳义务教育政策将有大变化!

        为了巩固提升我市县域义务教育

发展基本均衡水平

加快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省建设

襄阳市印发了

《襄阳市县域义务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

全面消除大班额

提高教师待遇水平

确保常态化使用信息化教学手段

......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18号)、《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鄂政督〔2018〕4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全市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跨越,制定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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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到203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明显缩小,各类人群平等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所有县(市、区)全部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总体实现义务教育现代化。

❂阶段目标

为实现2030年总体目标,我市将分期分批开展县域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三步走”战略,按照“强化试点、把握节点、突破难点”的原则,分三个阶段,逐步实施。

第一阶段:2020至2022年,全市创建工作全覆盖阶段。同时,根据前期各地自查和摸底情况,及当地政府申报等情况,确定2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区),作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试点,并接受省、国家级验收。

第二阶段:2023年至2026年,全面接受验收阶段。在充分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其余9个县(市、区)重点推进,按照评估规划,分年度接受省级、国家级评估验收。

第三阶段:2027年至2030年,整改提高阶段。根据省级、国家级评估及认定情况,各地针对评估验收反馈的问题与不足,制定详细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在认定后三年之内达到规定标准要求。力争到2030年,我市全面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教育现代化。

❂工作重点

结合我市义务教育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引导各地进一步突破制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瓶颈和难点,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消除“大班额、大校额”。一是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彻底解决56人以上“大班额”问题。二是从2019年秋季入学起始年级开始,严格落实国家“小学45人、初中50人”的标准班额。三是县域内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对于2010年及之前规划并建成的学校,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比超过50%的学校,其学校规模按小学、初中均不超过24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3000人评估。各地在评估后做出学校建设规划,做好持续跟踪监测,认定后三年之内达到规定标准要求。四是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切实做好城镇新建居住小区配建义务教育学校工作。

(二)加强“两类学校”建设。一是重点抓好“两类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装备,补齐“两类学校”短板,实现“两类学校”科学布局,学校建设全部达到省定办学标准。二是落实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按100名学生拨付公用经费和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

(三)推进学区制、集团化办学。积极推行学区化管理,探索集团化办学,采取委托管理、强校带弱校、学校联盟、九年一贯制等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之间的差异。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到70%以上。

(四)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县级教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教师调配、岗位设置、聘用交流、培训教研、绩效分配、考核奖惩等工作。在核定的机构编制总额内,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探索建立体育、音乐、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学区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制度,依法依规落实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财政教育经费要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保障机制

(一)建立整改提高机制。为确保督导评估实效,各县(市、区)通过省级评估以后,给予一年左右的整改时间,对照督导评估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各地整改落实情况,于下一年度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申报国家认定。

(二)建立政策联动机制。对通过省级评估的县,省教育厅将在新一轮国家“全面改薄”资金和新机制教师招录指标安排上给予倾斜,并给予一定金额的资金奖补,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建立督导推进机制。对不能按期实现规划目标的地区,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约谈其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直接否决当年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中相应指标。

(四)建立监测复查机制。依据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省、市、县三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每年对通过省级评估县的义务教育校际优质均衡差异系数等情况进行监测,对反弹严重甚至超标的开展复查。

(五)建立宣传推广机制。对各地涌现出来的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发挥先进地区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督导评估规划

(一)第一阶段(2个)

2021年老河口市;2022年襄城区。

(二)第二阶段(9个)

2023年保康县;2024年南漳县、谷城县、东津新区;2025年枣阳市、宜城市、樊城区、襄州区、高新区。

(三)整改提高阶段

各地要对照督导评估指标和标准,对照国家优质均衡实地核查指出的问题,认真查找目前还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认真梳理,深入研究,把好质量关,推动我市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

规划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创造条件,主动作为,根据我市督导评估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创建方案,报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备案。

(作者:南小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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