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审慎核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通讯员 俞华东 高松洁)连日来,为贯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南漳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多种措施审慎核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确保此项工作准确有序开展。

一是明确核查工作范围。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截至今年10月底,按照省局提供的企业导出名单,全县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拟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有24家。我局以此名单为依据,结合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专题研究后续处理措施,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负责做好核查工作,抓紧填报清理核查结果。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服务。对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规定进行大力宣传,让社会充分知晓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危害及后果。一旦列入不仅五年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会受影响,而且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也将受限。积极引导即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及时进行信用修复,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和相关责任,尽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避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是严格履行核查职责。该局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主动及时认领辖区企业,分级负责、责任到人,进行实地核查。对照核查事项及内容,详细填写《实地核查表》,注明核查时间、方式、原因及结果,核查人员客观真实记录工作过程并签字,做到全过程留痕,切实防范执法风险。对规模以上的企业、外资企业、招商引资企业、改制未完成的老企业等实体经济主体,查实是否已经注销、吊销、迁出或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逐户调查取证,建档立册。

四是认真实施分类处理。针对拟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清理核查情况,按照“六个一批”(即激活唤醒一批、报告请示一批、清理退出一批、限期吊销一批、简化移出一批、信用修复一批)的工作要求,经执法人员仔细核查确定,截止目前,我县21家企业查无地址和人员,拟给予吊销处理,3家企业已补办注销手续。

(作者:王鼎 俞华东 高松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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