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审结一起涉黑案

日前,县法院审结一起涉黑案,被告人石华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上缴国库。

石华系马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参加者。2010年12月,石华与该组织其他成员在外娱乐时,接到电话通知去打架。石华一行人前去打架途中寻衅滋事,与路人发生冲突,并致对方1人轻伤。随后,石华一行人赶到打架地点,伙同该组织成员,持械与他人斗殴,并致对方1人轻伤、2人轻微伤。公安机关在侦查马强等人涉黑案时,因石华下落不明遂对其进行网上追逃。石华知其被列为网上逃犯后,于2019年9月6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通讯员:王毅然

责任编辑:周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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