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南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南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


二、报考条件及待遇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2年5月22日至2002年5月22日期间出生),身高1.70米以上;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户籍是南漳县的男性优秀青年;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待遇情况

工资待遇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免费提供集中食宿。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录警、不授衔、不具备执法资格,辅助正式公安民警从事相关的警务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定于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南漳县城关镇建设大道特110号,南漳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报考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内容需下载正反打印,除名字外其他不得手写),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同时,还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件及复印件;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3张;

④个人信用证明(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

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演讲比赛获奖证书等。

4、资格初审。依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人员予以登记,准予参加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其中男子1000米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补考。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高于计划招聘人数1倍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退役士兵或具有计算机windows、linux系统软硬件维护能力、熟悉软件开发和数据库使用,具有计算机专业全日制学历等优先人员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并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胸部CT检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审。政审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重点审查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聘用情形,并核实政审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六)公示和审批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南漳新闻网、南漳发布等媒体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报县人社局进行确认备案,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一个合同期满后,委托劳务派遣机构实行劳务派遣。拟招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公示后,因拟招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


四、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为南漳新闻网 、南漳发布(微信公众)等媒体。其中,南漳新闻网(http:www.nzxww.com)为发布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请考生及时关注有关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附件1:报考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

2: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漳县公安局

2020年5月22日

附件1:

报考人员信息登记表

(点击上方蓝字下载表格↑↑)

附件2: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公安局:

2001年7月,原人事部、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施行以来,对选拔高素质的公安民警,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使公安机关招警体能测评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研究制定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2001年原人事部、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  1.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国家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一)男子组

(二)女子组

附件2: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一、10米×4往返跑

场地器材:10米长的直线跑道若干,在跑道的两端线(S1和S2)外30厘米处各划一条线(图1)。木块(5厘米×10厘米)每道3块,其中2块放在S2线外的横线上,一块放在S1线外的横线上。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试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图1

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场地器材:400米田径跑道。地面平坦,地质不限。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三、纵跳摸高

场地要求:通常在室内场地测试。如选择室外场地测试,需在天气状况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当天平均气温应在15~35摄氏度之间,无太阳直射、风力不超过3级。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者自动摸高器的测试条,触摸到高度线或者测试条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起跳处铺垫不超过2厘米的硬质无弹性垫子。

(作者:南小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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