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市、县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全员出动,分成六个工作专班,在城区主要街道和路口设立卡点,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和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通过宣传、纠违和查处等措施,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促使其养成守法的良好习惯,从而有效减少伤亡交通事故的发生。
行动当天,南漳警方查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113辆,处罚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和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317起,使5000余人受到安全防护教育。
通讯员:何德宝
责任编辑:周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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