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隧道安全通道随意掉头 涉事驾驶员被记12分

近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警中队查处一起私家车在高速隧道安全通道掉头违法行为,涉事驾驶员被记12分。

7月29日15时30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警中队接到高速公路监控中心电话报警称:有一辆白色越野车,在麻竹高速保康至南漳段高家坪隧道安全通道内掉头后向长坪方向行驶。随后,高警中队通过调取沿途监控录像锁定违法车辆。

8月3日,违法车辆驾驶员周某来到高警中队,经询问得知,当天下午15时许周某由保康行至长坪,由于对当地不熟悉,在行驶过程中错过目的地,于是就报着侥幸心理借用安全通道掉头后到达长坪。

驾驶员周某说:“当时车开过头了,没有考虑安全后果,就从那隧道安全通道掉头过去了。”

高速公路隧道内的安全通道是工作车辆的专用道,普通车辆不允许通行,在隧道内发生事故或有其它紧急情况时,抢险力量由紧急通道进入,遇险人员可以从紧急通道逃生。通常情况下,普通车辆是禁止通过高速隧道安全通道掉头行驶,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警中队民警李如国介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这名穿越U型隧道的驾驶员扣12分,罚款200元,希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不要随意穿越高速公路上的应急U型隧道,保证个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全媒体记者:王成波

通讯员: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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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成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