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居民医保缴费已开始!缴多少?怎么缴?看这里→

致广大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您们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是由政府组织、支持,个人、政府共同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各级政府财政给予了大量补助,实行的是“个人出小头、政府出大头”的筹资政策和“低付出高回报”的惠民政策。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启动,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580元为了保障您们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医疗保障各项待遇,现将相关政策告知如下:

一、征收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2月24日止为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征收时间。为了保证2021年1月1日起能正常享受相应的城乡医保待遇,建议尽量在2020年12月20日前缴费。

二、征收对象。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在本地居住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在本地就读的县外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不得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不得重复享受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特别提醒:职工家庭中未参保的子女及被抚养人请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三、缴费方式。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政府主导、医保牵头、税务主管、财政保障、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征收模式:村组居民以户(家庭)为单位,由村委会归集,开据《城乡居民医保收据》并将征收费款归集入库。社区(街道)居民,新参保人员由本人执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先到居住地所在镇(区)医保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再就近到农商行营业网点缴费;续保居民只需提供个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可直接就近到农商行营业网点缴费。

四、待遇享受。参加了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政策(报销比例为50%,年最高可报销到400元)、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报销比例为60%至80%)、住院统筹报销政策(报销比例为35%至90%,年最高可报销到10万元)、大病保险报销政策(报销比例为60%至75%,年最高可报销到30万元)。同时,贫困人口个人参保费用可以享受政府资助,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后,政策范围内年度累计个人自付达到5000元后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政策,大病保险年最高可报销到35万元,还可享受医疗救助政策。

咨询电话:5235561   5231468


南漳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9日


关于南漳县健康扶贫政策,

这些事你需要知道!





个人缴费政策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夫妻及伤残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标准建立正常调整机制,以2020年为基数(个人缴费40%),逐年增长最终于2025年达到80%,其中:2021年增长5%、2022年5%、2023年10%、2024年10%、2025年10%。2021年个人缴费125元,财政补贴155元。



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一)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

持慢性病门诊补偿卡到医院门诊就医,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按比例报销后,由补充医疗保险补齐报销到80%,个人自付20%。

可申报病种:可申报慢性病补偿卡的病种共有29种,每月可在限额内按比例报销,分别为:肺源性心脏病、高血压病、冠心病、冠心病支架术后、肝硬化、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期、糖尿病、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脑血管病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风湿性心脏瓣膜病、帕金森病、重性精神病、无菌性股骨头坏死、血友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硬化症、慢性骨髓炎、结核病、重症肌无力、地中海贫血、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扩张性心肌病、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肾功能不全氮质血症期。

申报地点:农村贫困人口可就近在居住地乡镇卫生院申报;精神类疾病可在南漳县安宁精神病医院申报。

申报资料:一是病史资料。县人民医院(含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出院记录、与申报病种相符的各种检查报告单。二是身份证明。身份证(也可用社保卡、户口簿)复印件。

(二)住院医疗费用

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程序进行报销。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不纳入报销。农村贫困人口到县域外住院须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按一般居民标准进行报销。

1、起付线:乡镇卫生院150元,县级医院400元,襄阳市中心医院等三级甲等医院800元,襄阳市外转院1000元。起付线不纳入报销范围。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不设起付线。

2、基本医保报销:在县域内住院治疗,基本医保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90%、县级医院80%。按规定转诊到县域外指定医疗机构住院,省内报销50%,省外报销45%。

3、大病保险报销:大病保险起付线为5000元,累计金额在起付线以上至3万元以下部分报销65%,3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部分报销7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一个年度内收取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

4、医疗救助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未启动大病保险报销的医疗救助按70%报销,启动大病保险报销的医疗救助按75%报销;对于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按100%比例报销。

5、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在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按比例报销后未达到90%的由补充医疗保险补齐到90%。在县域外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按比例报销后,由补充医疗保险报销30%。

6、兜底保障:在县域内就医,年度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由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镇村两级医疗机构组建家庭医生团队,为服务区域内居民提供以维护和促进居民健康管理为中心,通过约定服务,建立规范化健康档案,提供连续、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的有效途径。请您和家人积极参与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提供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活动中来。


(作者:南小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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