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来了,危险!远离这些“夺命瞬间”

今天(12月2日)

是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组织学生、外卖骑手、驾校考生、志愿者们等

近百名群众

在城区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安全课”



视频丨全媒体记者:谢博闻 王磊 廖楚雄/通讯员:邓丽


近年来

我国每年都发生近20万起交通事故

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南漳

交警部门提供了一份数据

我们欣慰的看到

今年的交通事故发案下降4.03%

死亡人数下降2.88%

受伤人数下降53.2%

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1.47%



但是……

仍然有一些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

让人追悔莫及

一个小小的举动

就可能引发一场惨剧

我们先来看几个身边案例!



01
女子骑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造成脑死亡


今年5月20日17时16分,家住城关镇徐庶小区的李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行驶至丹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路口时发现前方是红灯,李某丝毫没有停车等待的意识,而是直接从右转行车道闯红灯通过,不料,行驶至路中被右方正常通行的一辆小轿车撞到车尾部,李某摔倒头部着地。后送医检查,发现李某颅脑受伤,造成其左脑死亡。南漳交警通过视频监控和调查,这起事故是因为摩托车驾驶人行至十字路口闯红灯造成的,同时未戴安全头盔加重了后果,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02
抢黄灯小车撞上闯红灯摩托车,驾驶员受轻伤


今年6月,在305省道威利邦路口,一辆小型货车左转弯抢黄灯与对向直行闯红灯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王某受伤。南漳交警认定: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摩托车驾驶员闯红灯造成的,应负事故主要责任,货车驾驶员也有一定责任。告诫所有驾驶员,严禁闯红灯,在黄灯闪烁时不要抢行,注意通行环境,确保安全行车




03
男子酒后撞人逃逸,被撞女子身亡


今年6月17日20时30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队接群众报警称:在建设大道来利加油站路段,一辆白色轿车撞飞一人后驾车逃逸。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勘察发现地面上散落着车辆撞击后的外壳碎片,一名女子倒在地上已无生命体征。民警通过走访调查,锁定肇事车辆系一辆白色越野型车辆,经过一个小时的排查,找到肇事者张某。经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张某进行检测,结果为7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张某交待,其晚上喝了一杯白酒,驾车返家,行驶至来利加油站门前路段,由于视线不好、车速过快将同向步行的楚某撞倒,张某没有下车查看,直接加速离开现场。



04
男子酒后驾车带人被查后,竟点燃摩托车


今年5月28日,南漳一名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摩托车送醉酒的车主回家被交警查获,执法现场,驾驶人冯某坐在摩托车上不愿意配合,乘坐人王某借着酒劲找各种理由进行阻碍,并扬言要烧掉摩托车。后经驾驶人及民警多次劝阻无果,王某打开车箱盖用火机将车箱点燃。民警上前及时制服王某,并将刚燃起的火扑灭。经调查,冯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3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同时发现其没有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民警对冯某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做出了行政拘留3日,罚款500元处罚;对其饮酒驾驶违法行为做出了罚款2000元处罚。乘坐人王某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行为,民警对王某做出了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交通事故往往发生在一瞬间

超速行驶、超员超载、闯红灯

酒后驾驶、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

……

不难发现

很多交通事故都跟“酒驾”有关

今年

南漳公安交警持续加大对“酒驾”的查处力度

除按照交通法规进行处罚之外

还定期对“酒驾”违法人进行公开通报



交通规则,人人遵守

驾驶员遵章驾驶

行人也应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我们一起来学习这些路上的小知识

别让一个不小心

带来终身的遗憾 ↓↓↓

(作者:南小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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