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成立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

为提升自然资源统筹治理能力,更好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日前,我县成立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

县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是县政府统一指导协调全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议决策的议事决策机构。负责审定全县自然资源管理的重大事项和方针政策,其审查意见是县政府依法审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国土空间规划与专项规划成果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委员会主任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公室等16家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并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县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的设立,标志着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能,规范自然资源管理审批程序,提高全县自然资源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效率性和权威性,有效发挥自然资源管理在建设领域的引领调配作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通讯员:王彦深

责任编辑:周尔华

(作者:周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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