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开展全县公益林抚育采伐管理办法(试行)评估论证

3月24日,县林业局就《南漳县生态公益林抚育采伐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听证和征求意见。

自2011年实施天保工程以来,我县全面停止公益林范围内林木商业性采伐,限制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广大林农爱林护林的积极性。出台生态公益林抚育采伐管理办法,旨在探索规范公益林的抚育采伐管理,关切民生需求,有效解决生产、生活、生态“三生”问题,促进林业产业发展。该办法前期经过林业系统内部召开多次专题研讨会确定初稿,广泛征求了各镇(区)修改意见建议,并由第三方公司在公益林重点镇(区)组织林农进行了风险评估调研。

通讯员:李燕/黄维军

责任编辑:周尔华

(作者:周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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