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包容审慎监管 优化营商环境

日前,县市场监管局城关市场监管所在查处某公司广告使用“最先进”禁用语的违法行为时,鉴于当事人属于首违、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及时改正,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近年来,该局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组织开展2021年行政执法集中培训,严格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指引、规范执法行为、堵塞执法漏洞;组织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县纪委关于对八类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一律严肃查处的规定》,要求系统干部争做讲规矩、守纪律的表率;及时向监管执法单位转发《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清单(2020版)>的通知》,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将《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之规定与《容错清单》中的50项首违不罚清单结合起来,通过加强批评教育、说理式执法的方式,指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通讯员:刘建国/张艳红/陈秋雨

责任编辑:周尔华

(作者:周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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