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医保政策问答》(7)

筑牢基金“防护网”护好百姓“救命钱”

南漳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2021年4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曝光骗保典型案例等,营造基金监管“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确保从5月1日起实施的《条例》落地见效,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法制意识,切实促进医保基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问举报奖励的标准多少?

答:单个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按照查实金额的2%奖励,最低奖励为200元,不足200元的给予精神奖励。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并提供可靠线索的,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最高不超过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3%,举报奖励资金,原则上应当采取非现金方式支付。

(作者:陈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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