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丨我为群众办实事(16)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暖心又安心

5月12日,县检察院召开今年首例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一名人大代表、两名人民监督员应邀作为听证员,司法救助申请人及家属到场参与听证。



2020年4月14日,被告人张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与行人孙某某相撞,造成孙某某死亡。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被判决需赔偿原告陈某某(系孙某某家属)各项损失费用60余万元,因无赔偿能力,至今未赔偿到位。

申请人陈某某患有慢性病,需要长期吃药,现在家中房屋倒塌,暂居在其女婿家中。

经实地走访、多方询问核实情况后,县检察院认为陈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并依职权告知其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申请人家庭情况、救助理由和依据以及拟处理意见,讲解了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受理范围、审批过程及救助人类别等。听取完情况介绍后,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

接下来,县检察院将根据听证会的意见,积极开展对陈某某司法救助的后续工作。


(作者:南小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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