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国徽的设计图案(浙江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国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中华儿女都知道国旗和国徽的形象和象征意义,但大多数人不知道国旗和国徽设计定稿的历史。浙江省海宁市档案馆幸运地征集到1949年9月北京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讨论并通过的国旗设计图案和1949年9月25日由张仃、钟灵提出的5个国徽设计图案。

1949年6月1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委员会在北平正式成立,6月16日,筹备委员会首次会议上设立了6个工作小组,第6小组的任务是研究草拟国旗、国徽、国歌、纪年、国都等方案,并向全国发出征稿启事。筹备委员会共征集到来自全国各地、港澳及海外地区寄来的应征国旗图案3012幅,国徽图案稿件112件、图案900幅。国旗图案最后敲定8幅作为备选,红底与黄星定为征求新国旗设计稿的必备基本要素。由上海曾联松所设计的五星红旗,其构思主要是为了表现出中国四个主要社会阶级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团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但由于五颗星若自上而下排列,似隐含阶级地位高下之分,于是改为四颗小星环绕大星的设计。本来曾联松在大星中加入了锤子与镰刀的标志,后来锤子与镰刀图案又被删除了,这样五星红旗获得筹备委员会的肯定,并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审议。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五星红旗获得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和会议代表一致通过,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海宁籍知名人士、中科院院士、著名机械工程专家沈鸿作为会议代表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并将会议上审议的五星红旗设计分解图纸保存了下来。图纸长26厘米,宽19厘米,上面为五星红旗样图,下面为五星红旗分解图。五星红旗的红色象征革命;五星呈黄色,有象征中国人为黄种人之意;大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星代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民族资产阶级,四颗小星环拱于大星之右,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和人民对党的拥护。

沈鸿同时保存了筹备委员会1949年9月25日编印的由张仃、钟灵提出的国徽图案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设计图案是在1950年6月23日全国政协一届二次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的。当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国旗、国都、纪年、国歌4个决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邀请专家另行设计国徽图案。清华大学和中央美术学院收到了全国政协的邀请,分别组成梁思成、林徽因领导的清华大学营建系设计组和以张仃为首的中央美术学院设计组,开展设计竞赛。在近一年时间里,两组专家提出多种设计图案,国徽审查小组一审再审,设计专家根据评审意见建议一次次修改。虽然国徽审查小组最终确定清华大学营建系设计组的国徽方案中选,并送全国政协一届二次全体会议表决并获得通过,但其中也凝聚了中央美术学院设计组专家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