Ⅲ级→Ⅳ级

鉴于近期我省强降雨减弱,雨带西移,江河湖库汛情总体平稳可控。根据《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研究,省防指于8月28日14时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至Ⅳ级应急响应。

省防指强调:


当前我省仍处于主汛期,局部降雨过程仍将持续,防汛应急响应调整至Ⅳ级后,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值守,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发展变化,加强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继续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省防指要求:


要继续高度关注汉江水势,加强巡堤查险,落实应急防控措施,做好应对汉江秋汛准备。鄂西北等下阶段降雨重点地区当前土壤含水饱和度高,要保持高度戒备,严防局地强降雨引发的山洪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切实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工作。要严格落实巡查防守制度,紧盯小水库、小水电站等薄弱环节,落实抢险物资和队伍,强化隐患处置,确保水库度汛安全。


(作者:《湖北应急管理》杂志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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