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荣获湖北省文明城市称号

12月7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2017-2019年度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校园)的决定》发布,我县荣获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称号。

同时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还有文明村镇、文明单位两个奖项、19个单位。板桥镇荣获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镇称号;南漳经济开发区马家洲村、九集镇旧县铺村、巡检镇巡检司村、武安镇赵家营村荣获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村称号。县统计局、南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审计局、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县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公路管理局荣获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来源:南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