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在关键点 “扶”到心坎上


图①为襄阳市襄城区检察院干警向案件当事人宣讲司法救助政策。

图②为2019年6月,国家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作座谈会在保康县检察院召开。

图③为保康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为黄大爷送去司法救助金,人民监督员徐继红(右一)全程参与。

图④为南漳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金师傅的按摩店进行回访。

“周大伯,您的司法救助金已经到了,您拿着好好治病……”近日,湖北省南漳县检察院检察官李鸿雁来到该县东巩镇莲花池村,将司法救助金递到62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周大伯手中,并送上了自己专门买的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周大伯紧紧握住李鸿雁的手不停地道谢。这暖心的一幕正是近年来湖北省襄阳市检察机关日常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一个缩影。

自2018年4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以来,襄阳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精准扶贫工作大局,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机关司法温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了一份检察力量。截至今年9月,襄阳市检察机关共司法救助67人,发放救助金52万余元。今年3月初,最高检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后,襄阳市检察机关已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12户。

国家司法救助+社会救助

变单干独唱为多部门合唱

众人拾柴火焰高。一个部门难以掌握全面的救助线索,那就动员相关部门都参与进来。襄阳市检察机关通过建立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实现内部大协作,强化救助意识,一旦发现有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第一时间移送给控告申诉部门,协同发力,应救尽救。

周大伯的案子就是由南漳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发现线索并移送过来的。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时,检察官发现被害人周大伯头部伤势严重影响了听力,其受伤后的治疗费用远远超出了被告人赔偿的费用。

案件被迅速移交到了控申部门。检察官在走访了解后,立即为无儿无女的精准扶贫户周大伯启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在一个月内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并专程送到周大伯手中。

检察机关内部的救助线索移送和办理的渠道畅通了,如何再进一步,推动构建立体综合救助体系,实现多元化帮扶?

保康县作为湖北省9个深度贫困县之一,在多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探索出了“国家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新路径。今年6月下旬,保康县检察院主动争取支持,该县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12个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司法救助+社会救助”领导小组,会签了《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融入精准扶贫实施办法》,整合全县力量统筹发力,合力打造多元化、网络化救助体系,对建档立卡贫困被害人、因案致贫和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及时提供有效的司法救助。

小组成立不久,家住保康县歇马镇王龙沟村的李某便进入了办案干警的视野。李某的父亲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头部被打成重伤后死亡,本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李某为父亲治疗、安葬前后花费巨大,被告人仅赔偿了7000元钱,一家人的生活难以为继。在小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无论是前期调查,还是救助金的申请都非常顺畅,不到半个月,2万元司法救助金的相关审批手续就已全部办完。

短短两个月,保康县检察院已利用该机制办理建档立卡贫困户救助案件2件,另有3件正在办理中。救助案件的办理效率大大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案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馈,借助‘国家司法救助+社会救助’,为其争取医疗、就业等其他方面帮扶。”承办检察官介绍。

保康县检察院的此项创新机制在全市得到了推广,目前襄阳市其他基层检察院都在积极协调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确保今年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切实增强救助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主动性、互补性和实效性,实现救助信息互通、救助效果互补。

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

实现阳光下的精准救助

“妻子出事后,我们全家四处奔波,不是借钱,就是维权。没想到检察机关居然主动帮我们家申请司法救助金,太感谢啦!”今年9月6日上午,在收到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的那一刻,家住襄州区双沟镇的晋某忍不住抹起眼泪。

2016年3月,晋某的爱人任某因车祸被撞成植物人,由于不懂法律程序,晋某一家在刑事判决生效后,才向法院提出民事赔偿。一年后,法院判决肇事者甘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83万余元,但此时甘某的房屋因涉及民间借贷纠纷被法院查封,致使晋家直到任某病故也未能获得任何赔偿。任某生前高额的医疗费用,对于原本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晋家而言更是雪上加霜。

今年7月22日,晋某因怀疑甘某的民间借贷纠纷系虚假诉讼,来到襄城区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该院受理案件后,迅速指派民行部门和控申部门的检察官一同办理此案。办案干警邀请人民监督员一同前往襄州区扶贫办核实晋某建档立卡信息,并多次前往其所在村协助晋某一家准备申请材料、办理相关证明等。一个月后,襄城区检察院就作出了给予晋某一家1万元司法救助金的决定,帮助一家人渡过难关。

“检察官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全程接受监督,体现了阳光司法,展现了司法公信力。”襄阳市人民监督员徐继红感慨地说。

她所参与的是家住保康县寺坪镇的黄某司法救助案。74岁的黄大爷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老伴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不幸去世。现如今,家中只剩有肢体残疾的黄大爷与9岁正在上小学四年级的孙子,祖孙二人靠着黄大爷每月微薄的养老金过活。

接到案件线索后,承办检察官在对书面申请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的同时,先后三次驱车到被害人家中、到肇事者家里,还有村委会、镇政府等地实地审核,详细调查了解双方家庭状况,最终确定给予黄某司法救助金1万元。

“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准确掌握当事人的生活困难程度,做到公平、公正、及时、合理救助,才能防止因救助不公引发新的矛盾。”承办检察官柳新枝说。

对办理的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襄阳检察机关都会从立案、审查、调查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以公开促公正。同时还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长接访、进村入户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司法救助工作,让确需救助的扶贫对象根据自身实际及时提出救助申请,让不需要救助的当事人知晓司法救助工作的意义和目的,提升司法救助的精准度。

用“匠心”对待每起救助案

小圆融入大圆,画出为民同心圆

“王奶奶托我转告检察官,她的司法救助金拿到了,让你们放心。”今年7月9日上午,谷城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来了一位中年妇女,说自己是石花镇五家洲村王奶奶的邻居,今天来帮王奶奶捎个话。

2018年6月,王奶奶和邻居张某为田块过水问题发生争执,王奶奶被打成了轻伤,住院花去医疗费3200余元。王奶奶家系贫困户,她的儿子虽已30多岁,但患有精神疾病,案发后,其子多次到张家争执,被王奶奶阻止才未发生严重后果。邻里关系一度非常紧张。

受理案件后,办案干警杨建修发现张家也是特困户,无法支付对王奶奶的赔偿,遂建议该院控告申诉部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王奶奶实施救助。

谷城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吕志刚在得知情况后,对王奶奶家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王奶奶申请到了4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钱虽然不多,但让受助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司法温度,也较好地化解了潜在的随时可能爆发的邻里纠纷风险。

“救助金让我看到了希望,检察官给我的开按摩店的建议,让我们一家走出了黑暗。”生意越来越红火的金师傅高兴地说。

几年前金师傅不幸被猎枪击中,导致双目失明。作为家里的顶梁柱,金师傅不仅失去了基本的生活和劳动能力,为治眼睛也花光了家里的积蓄,一个家庭走到了绝望的边缘。获悉情况后,南漳县检察院控申部门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过省市县检察机关三级联动,今年初,南漳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将7.8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金师傅的手上。

事情并没有就这样结束,考虑到金师傅一家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不能仅靠着这点救助金过日子。结合金师傅的病情,检察官主动做了市场调查,向金师傅建议学习推拿按摩技术,开一家按摩店,将解燃眉之急的救助金变成可持续发展的创业金。

金师傅最终采纳了检察官的建议,一家五口凭借着这家按摩店,生活过得有模有样。

在襄阳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胡丹看来,“每个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的致贫情况都不一样,在救助时,要主动换位思考,从被害人的心理疏导,救助金的合理利用等多方面,用‘救助+就业’‘救助+教育’的方式,在最关键的地方‘扶一下’,为被救助人提供最有效的救助。”

襄阳检察机关把司法救助作为一项“民心工程”,用“匠心”认真对待每一起救助案件,打造以经济救助为核心,法律援助、社会资助、心理疏导等多方面全方位救助相结合的救助体系,精细化救助对象、精细化救助工作,以个性化、差别化帮扶,帮助救助对象真正从困境中走出来。

“司法救助同精准扶贫一样,是一项关注民生、温暖民心的工程。司法救助是小圆,精准扶贫是大圆,我们要努力将小圆融入大圆,画出为民同心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襄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常本勇说。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廖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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