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纪委:3干部违反八项规定被通报

〔2021〕第1期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

通  报(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平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8月18日,王平工作时间乘坐公车到餐馆参加私人聚餐,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0年12月31日,南漳县纪委给予王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老干部股负责人党荣权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8月18日,党荣权工作时间乘坐公车到餐馆参加私人聚餐,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0年12月31日,南漳县纪委给予党荣权党内警告处分。

三、县发展和改革局司机黄涛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8月18日,黄涛工作时间驾驶公车到餐馆参加私人聚餐,并将公车停放在餐馆内,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0年12月31日,南漳县纪委给予黄涛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在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依然心存侥幸,肆意触碰纪律“高压线”,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春节将近,节点亦是“考点”,全县各级党组织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抓好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严明纪律要求,树立纪律意识,坚决遏制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发挥带头作用,营造勤俭节约、廉洁自律的良好风尚。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严”的主基调,强化对违反作风建设“八严禁”、铺张浪费等重点问题的检查,紧盯假期节点,深挖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持续加大“四风”纠治力度。对三令五申、屡禁不止、顶风违纪者一律严查到底,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中共南漳县纪委

2021年1月13日



(作者:南小布)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