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启动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工作

7月1日,我县正式启动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工作。

据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依据《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毕业生需按程序申报,并提供相应申报材料。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16日结束,申报地点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教育局一楼),联系电话:0710-5235503。

特约通讯员:木超

通讯员:全伟韡

责任编辑:周尔华